為證明申報書土地使用分區欄位填寫正確,須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申報書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欄位,所需填載僅為大致分類(住、商、工…),較為單純,一般而言無需特別申請分區證明。本所轄區都市土地的使用分區,可自彰化縣門牌查詢系統(
http://address.chcg.gov.tw/QMain.aspx)得到資訊,請由彰化縣政府網站首頁(
https://www.chcg.gov.tw/)進入,點選便民服務/查詢系統/彰化門牌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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