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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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公告期間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公告期滿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即予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15年,為保障您自身權益,繼承人請儘速備齊證明文件辦理繼承登記。
列冊管理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地政機關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份領取,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有關繼承登記相關規定及申辦流程,可至各地政事務所網站查詢,權利人亦可來電或臨櫃諮詢,申辦登記所需各類書表,可逕由網站下載或至各地政事務所索取使用,繼承人請把握時間申辦繼承登記,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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