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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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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確保權益 實地埋設界樁
  • 發布單位:
  • 發布日期:
    107/04/20 
  • 聯 絡 人:
    施昭彰 
  • 聯絡電話:
    113 
107年度二林、芳苑地籍圖重測區挖子段、萬興段萬興小段、舊趙甲段、草湖段等部分土地將於近日展開協助指界工作,本所呼籲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如接到協助指界通知書時,請依照指定日期,攜帶身分證、私章連同該通知書至實地等候領界,而所需埋設之界樁將由重測單位免費提供,如因故不能到場者,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 
本所主任楊昌和指出,協助指界作業係重測人員辦理地籍調查時,到場之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其所有土地無法指認界址,向重測人員表示,得由測量人員參照舊地籍圖及其他可靠資料另訂期協助指定界址;嗣後地政機關於實地辦理現況測量並參閱相關資料逐筆套繪地籍成果後,即分區、訂期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到場進行協助指定界址作業。 
倘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協助指界結果,則須於地籍調查表或補正表上認章確定並自行埋設界標;若不同意者,須另外指定其認為之界址,並由重測人員續辦相關協調或調處作業。但若未同意,又未另行指界者,按土地法第四十六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將予以逕行施測,故請土地所有權人應確實注意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另如雙方土地所有權人指認界址不一致,發生界址爭議時,重測單位將邀集雙方當事人(管理人)先行協調,協調不成立,則移送區域性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予以調處;故再次呼籲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如接獲地籍圖重測協助指界通知書時,務必到場或委託他人配合辦理;如有疑問,可洽詢二林地政事務所電話:04-8964793轉317,該所將指派專人詳予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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