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小姐
聯絡電話:
04-8964793#208
申請資格:
建築物位於彰化縣。
民國60年(含)前興建完成。
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
(欲查詢是否具文化資產身分,可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家文化資產網」進行查詢)
補助類別及金額:
小型修繕類: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文化經營類:每案補助老屋承租人每月租金最高5,000元。
補助辦法及申請文件可至本頁下方「檔案下載」及「相關連結」下載。
文化局洽詢電話:04-7510709分機106-蔡小姐。
彰化縣文化局邀請您一同參與老屋活化再利用,賦予老房子全新定義!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