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8964793#317
今年度芳苑鄉地籍圖重測區,重測成果公告日期自110年11月9日起至110年12月9日止公告三十日,重測範圍包括芳苑鄉漢寶園段及草湖段全部土地,共計5,864筆,面積1,342公頃,重測後段名變更為芳苑鄉北漢寶段、漢寶段、東漢寶段、下頭寮段、海尾段等五段,公告地點在二林地政事務所重測辦公室,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可於上開公告期間至公告場所閱覽公告圖冊或上網查詢(https://cris-nlsc.moi.gov.tw/)公告資料。
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至公告場所閱覽公告圖冊時,請記得攜帶重測土地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等;如對重測結果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向公告場所工作人員詢問,尋求解決。如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可提出異議複丈申請書並繳納複丈費,由地政事務所訂期辦理複丈,其異議複丈結果無誤者所繳複丈費不予退還,複丈結果確實有誤者,地政機關即依法辦理有關圖冊更正,所繳複丈費予以通知退還。
另重測公告期間辦理土地分割、合併複丈、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必需檢附同意書,「同意以重測成果確定之結果為準」,不同意者應俟重測成果公告確定後再受理。如尚有疑問?歡迎面洽或來電詢問(電話:04-8964793轉316、317),二林地政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