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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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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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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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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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8964793#208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經內政部於109年12月25日以台內地字第1090147669號公告修正發布,自110年1月1日生效,並廢止108年5月2日台內地字第1080262183號公告修正之第11點規定。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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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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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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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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