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8964793#317
110年本所辦理地籍圖重測地區,其重測後新地段之命名作業,業於日前陸續召開會議,順利命取符合地方特色及利於辨識之新段名。
110年辦理地籍圖重測區為芳苑鄉草湖段、漢寶園段等地段全部土地。經於前通知芳苑鄉公所及轄區內村長,縣府人員等召開重測新段命名業務研商會議及於109年12月24日重測作業宣導會向土地所有權人說明後,依工作班別及天然界線、地方名稱順利命取新地段為北漢寶段、漢寶段、東漢寶段、下頭寮段、海尾段等5個地段。後續將依相關規定報請內政部新增地段名及段代碼作業。
本所劉志宏主任表示,該所日據時代地籍圖破舊,使用困難,因此每年勘選部分土地辦理地籍圖重測,以全面釐正地籍,杜絕界址糾紛,110年度該所辦理芳苑鄉草湖段、漢寶園段等全部土地重測;此次重測土地共計5,948筆,面積達1,384公頃。請轄區土地所有權人注意重測通知,配合地籍調查等重測作業,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