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地申請人到所申請登記案件後沒時間現場等候者,可利用本項服務取得權利書狀及退還之申請書件。
申請人注意事項•送件時請向收件人員表明需要本項服務。•請填寫郵寄服務申請書(向收件人員索取)。•申請人需給付郵資。•申請人如有需知悉可能收到信件之時間,請同時告知收件人員提供電話通知或手機簡訊回覆服務,本所將於案件登記完畢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