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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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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土地、建物登記謄本?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有何不同?其申請方式為何?

一、土地、建物登記謄本係地籍謄本之一種,記載土地、建物標示、所有權及他項權利相關登記事項,可供民眾申請參考;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係登記機關辦理土地、建物登記完竣後發給權利人之憑證,非土地、建物權利人不得申請補發或換給。
二、土地建物登記謄本分類如下:
1、土地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該謄本分為第一類謄本及第二類謄本,第二類謄本除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資料外,其餘資料同第一類。
2、人工登記簿謄本:為地籍資料未電腦化作業前,以人工手寫方式辦理土地、建物登記之簿冊之複印本。
三、申請方式:
1、臨櫃申請:只要知曉欲申請之土地、建物之段、小段、地建號,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可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臨櫃申請第一類謄本;至於第二類謄本,任何人均得申請。
2、網路申請:只要知曉欲申請之土地、建物之段、小段、地建號,申請人向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帳號後,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登記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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