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移轉過程中,土地承買人應注意那些事項?
(一).土地承買人應注意事項:
1.事前應先調查土地的地形、位置、現狀及界址,最好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圖謄本,再套上都市計畫圖,且詳查土地登記謄本。
2.買賣契約應與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正式委託的代理人訂立,否則該買賣契約無效。該筆土地上如設定有抵押權登記,應先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在限定時間內塗銷該抵押權,以免買賣成立後,出賣人取得買賣價款後,一走了之。
3.查明該筆土地之使用管制情形,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甲建、乙建、農牧用地…等,因其使用性質、建蔽率及容積率等皆不相同;另購買農地如申請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應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及承諾書。
4.參考附近已成交的實例價格,或參酌政府當年公告的土地現值予以決定土地成交價。土地上如有設定地上權、典權或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訂有基地租約權利人建有房屋,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這塊土地的權利。
(二).土地出賣人應注意事項:
1.售價得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及附近成交價格訂定。
2.土地增值稅依有關稅法的規定,應由出賣人負擔。土地增值稅,係按土漲價總數額課稅,若土地無漲價無增值,雖土地買賣移轉,仍予免稅。
(三).申請登記時間:不動產之買賣移轉,我國採登記生效主義,所以買賣雙方簽約後,應於1個月內會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權益方可獲得保障,並避免被處逾期登記費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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