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增訂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23條、第34條、第35條、第37條及第39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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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第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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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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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張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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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8742622#218
總統令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09181號
茲增訂地籍清理條例第15條之1條文;並修正第12條、第15條、第16條、第23條、第34條、第35條、第37條及第39條條文,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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