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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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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查核實價登錄預售屋,買賣使用定型化契約有保障
  • 發布單位:
    第三課
  • 發布日期:
    111/05/20 
  • 聯 絡 人:
    陳翊倫 
  • 聯絡電話:
    048742622#217 
為保障消費者購置預售屋權益,同時避免不肖業者利用實價登錄炒作房地產,本所特於5月18日前往轄內位於社頭鄉東興段的「怡然居NO.2」建案銷售中心辦理預售屋現場查核作業,查核重點主要為比對申報資料是否與契約書內容一致,本次查核結果皆符合相關規定,且其銷售前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已完成備查,希望藉此讓實價登錄網站上資料能更精準正確。 
110年7月1日開始實價登錄2.0新制,主要規定建商在取得建造執照後想以「預售屋」方式開始銷售者,不論是否委託代銷業者銷售,均需在開始銷售前向本府地政處申請備查,預售屋買賣實價登錄,委託代銷者,由代銷業申報;未委託代銷者,由銷售預售屋者(建商)申報,如有未備查即銷售,將依規定處3至15萬元罰鍰;若使用不符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經查明屬實,將按戶 (棟)處6萬至30萬元罰鍰。另規定預售屋在銷售契約簽訂後30日內須申報實價登錄,如逾期未報者將按次處以3萬至15萬罰緩。  
本所蘇添旺主任表示,近年來不動產價格逐年攀升,炒作情形日趨嚴重,新聞上也常見民眾購屋糾紛,因此即日起政府開始針對預售屋銷售案件進行實地訪查與書面抽查,期待能用此方法遏止炒作風氣,讓不動產價格趨於正常化;最後,提醒各位準備購屋民眾請多多善用定型化契約並上內政部實價登錄網查詢相關資訊,減少購屋後產生不必要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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