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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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地政事務所95年度未辦繼承列冊管理期間屆滿15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計60筆,近期內依相關規定列冊並將相關資料移送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繼承人應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財產被標售。
本所蘇添旺主任表示,對於代管15年土地無人辦理繼承者將移送國有財產署標售。移送國有財產署標售之土地,其在土地登記簿上將會標示移國有財產署標售之註記,唯繼承人可在標售前隨時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若經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後,除繼承人可主張優先購買權外,並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標售所得之價款將存放於國庫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標售價款,逾10年仍未領取,該價款將歸屬國庫。若民眾對辦理繼承登記有所疑問,歡迎電洽(04)8742622轉117,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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