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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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重新規定地價,申報地價日期自即日起至1月31日止,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將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
田中地政事務所設有109年公告土地現值閱覽及公告地價申報專區,歡迎民眾至本所閱覽。另轄區有申報超過公告地價需求之民眾可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8:00~12:00及13:30~17:30)至該所現場申報地價,並有指派專人協助申報服務。
田中地政蘇添旺主任表示重新規定地價目前為2年辦理一次,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地價80%~120%範圍內申報地價,因此呼籲有需要申報者趕緊辦理申報,以免錯過後就要再等2年!如果本來不方便來臨櫃申報,可以使用網路線上申報方式,直接在家用自己電腦及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線上申辦案件作業/申報地價進行申報,省時又方便。另外本所有針對105年及107年皆有申報的土地所有權人給予善意提醒,並將相關申報資料郵寄給土地所有權人,藉以提升本所為民服務品質。
業務單位: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撰 稿 人: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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