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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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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Q6 地籍圖重測地區地籍調查時,相鄰土地所有權人,因指界不一致發生界址糾紛時,應如何處理解決?
在地籍調查時相鄰土地因指界不一致所發生的界址糾紛,先由地籍調查人員就糾紛情形在現場調解或通知關係人在地政事務所協調,如果還不能解決時,再報由區域性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協助調處,協調時會根據土地關係人所提資料予以調處。土地所有權人接到縣市政府上項調處結果通知倘有不服時,應在接到通知書十五日內,以相對之當事人為被告,向司法機關提起確認經界之訴。逾期不起訴或經法院駁回或撤回起訴者,就依照調處結果辦理其地籍調查界址標示補正及整理施測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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