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之後,對地政業務推行甚力,旨在實行民生主義之土地政策,實施耕者有其田,以土地行政事務紛繁,無論地籍、地權、地用、測量及地價等業務之業務量皆相當繁雜,是以彰化地政事務所受理案件日漸增多,對和美地區案件處理難周,乃於民國 56 年 10 月 16 日 成立和美地政事務所。
「簡政、廉能、便民、勤誠」乃本所為民服務之指標,以民眾需求為主,充分表現以民為尊,以民為頭家的民主新政。自 88 年 11 月地政業務邁入電腦化新紀元後,地政事務所服務品質皆頗獲各界好評。 本所並於民國100年榮獲行政院第九屆機關檔案金檔獎;民國101年榮獲行政院第四屆政府服務品質獎;民國110年入圍行政院第四屆服務獎決審機關及民國104、105、111年榮獲地籍測量學會第1、2、8屆金界獎應用系統獎殊榮。
歷任主任:
第一任 陳富仁 56.10.16 〜 58.06.21
第二任 蔡慶明 58.06.21 〜 69.09.10
第三任 梁日新 69.09.10 〜 78.02.15
第四任 蘇梅梆 78.02.15 〜 82.09.20
第五任 羅銀龍 82.09.20 〜 91.04.01
第六任 郭重寅 91.04.01 〜 94.12.05
第七任 張國基 95.01.16 〜 101.07.06
第八任 黃秋生 101.07.06 〜 102.08.05
第九任 蔡主吉 102.08.05 〜 104.08.10
第十任 陳俊傑 104.08.10 〜 108.06.30
第十一任 何明修 108.07.16 〜 113.07.31
第十二任 蘇添旺 113.07.31 〜 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