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首頁 > 業務專區 > 檔案應用專區

檔案應用專區

檔案應用是否可申請使用原件?
申請應用檔案,本所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必要者,應於「檔案應用申請書」載明其理由。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回上一頁

點閱人次:199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04/10  瀏覽人數:344287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無障礙標章停用說明  (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