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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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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Q11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之規費如何計收?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其規費計收如下: 建物位置圖之測量費:以整棟建物為一測量單位,每單位以新臺幣四千元計收。同棟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申請建物位置圖勘測時,可調原勘測位置圖轉繪之,但每區分所有建物應加繳建物位置圖轉繪費新臺幣二百元。 建物平面圖轉繪費:每建號新臺幣八百元計收(不需測繪建物平面圖者適用)。 建物平面圖之測量費:以每建號每五十平方公尺為計收單位,不足 五十平方公尺 者,以 五十平方公尺 計,每單位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如係樓房,應分層計算,如係區分所有者,應依其區分,分別計算。(需測繪建物平面圖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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