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首頁 > 業務專區 >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Q11 請問我的土地在都市計劃的農業區裡面,我要過戶須不須要附農業使用證明?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係稅捐稽徵機關審核土地增值稅、贈與稅不課徵或免徵之用,故請洽各地稅捐稽徵機關詢問。於登記機關辦理過戶時不須再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回上一頁

點閱人次:94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11/21  瀏覽人數:436773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無障礙標章停用說明  (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