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
2.登記申請書、契約書(以上文件可向本所服務台索取、亦可上本所網站下載)、義務人印鑑證明書、雙方身份證明文件、所有權狀、完稅證明等,若土地為耕地應另附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文件。
3.訂立契約後,除應向稅捐單位申報增值稅、贈與稅、向鄉鎮公所請領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外,俟前述證件齊備後,再向本所提出登記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