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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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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預約服務簡介說明

一、內容說明:

由於現代人生活忙碌,平常上班時間少有空閒可以處理私務,且為保住飯碗亦不能輕易請假,所幸本所有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距離較近民眾可於中午時間至本所辦理相關地政業務,然而遠地民眾則時間難以允許;其次,當義務人眾多時,彼此時間更是難以配合。雖然可以委託他人或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出具印鑑證明,但是現今社會的詐騙案件履見不鮮,不論委託他人或提出印鑑證明,總覺心理不踏實,若能自己親自到場申請,最能令人心中踏實。

本所曾接獲民眾來電,建議本所能否在假日提供服務,而民國105年12月21日總統公告之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案(一例一休),為滿足民眾於例假日之需求,以及避免人力資源浪費,特別開創「假日預約服務」,只要民眾以書面(傳真、郵寄)或網路線上表單申請,經本所審核確認後,可派員於週六或週日上午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二、服務時間:

「週六」上午8:00至12:00及下午1:00至5:00  、「週日」上午8:00至中午12:00(不包含國定連假之週六、週日,並得依案情需要調整預約服務時間)。由民眾填寫申請書選定日期,再由本所承辦人員與民眾確認。

 

三、服務項目:

1.   受理登記案件收件及規費計徵,同時核對其權利人、義務人或代理人身分。

2.   受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案件收件、規費計徵及排定時間。

3.   跨縣市代收地政類申請案件。

 

四、預約方式:(請於預定日期前五天提出)

1.   以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書面向本所申請。

2.   在本所網站以線上表單申請預約服務。

 

五、預約限制:

1.   申請人須無意識不清或精神異常等無法核對身分情事。

2.   申請人須為權利人或義務人並親自辦理者,而非以代理人申請預約。

3.   申請時應填寫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土地(建物)標示及申請事項(土地登記、土地複丈、建物測量等事由及其原因)。

4.   申請人應依土地登記規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等規定事先備妥各項文件,於預約時間,攜帶身分證、印章、應納規費及文件,親至本所辦理。

5.   如有資料不齊、證件不符等情形,本所得依規定通知補正,不再受理同一案件預約。

6.   預約後,如有改期理由者,應於預定日期前三天聯絡改期,否則不再受理同一案件預約。

 

 

 
聯絡方式:
  ‧洽詢電話:04-7552217#101(登記課課長)
  ‧e-mail申請書:nb110@homei-la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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