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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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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專區

測量
編號申請複丈項目處理期限
01 地籍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描繪)謄本之核發 4小時
02 地籍圖及建物測量成果圖謄本之核發 隨到隨辦
03 地籍藍晒圖閱覽 隨到隨辦
04 土地建物複丈及地目變更案件收件之排定日期 隨到隨辦
05 土地鑑界 15天
06 土地分割及地上權、地役權位置勘測 15天
07 土地合併 7天
08 未登記土地勘測(農地重劃區除外) 15天
09 法院囑託測量 依法院指定期限
10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測量 15天
11 建物分割合併測量 15天
12 建物門牌、基地號滅失勘查 10天
13 一般地目變更之核定 10天
14 依使用執照逕為地目變更之核定 2天
備註

 

一、以上表列處理期限係以工作天計算。
二、大宗案件及特殊疑難案件,得簽報各該主管核定酌予延長處理期限;處理期限如有調整,以最新訂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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