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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和美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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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線上聲明 當事人免臨櫃新管道

為了簡政便民,從109年3月起,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線上聲明措施,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
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確認當事人的身分及真意,以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了契約書等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已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或已檢附當事人印鑑證明等特別條件外,登記義務人均需親自前往地政事務所,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配合智慧政府推動,從109年3月起,內政部特別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的措施,民眾只需線上登錄資訊,即可取代過往登記義務人臨櫃核對身分的不便,也不必再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可分為3步驟:
一、當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數位櫃臺( https://dc.land.moi.gov.tw ),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
二、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以其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
三、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併同其他土地登記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網路聲明搭配實體案件,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
為提供更便捷的地政服務,內政部自110年4月1日起擴大線上聲明申辦土地登記範圍,提供公司法人可以運用「工商憑證」上網登錄出售不動產或設定抵押權等聲明,經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及驗證後,即可免再親自到登記機關查驗。

本項新措施可望幫許多民眾節省寶貴的時間與金錢,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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