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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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活化檔案存放空間,並依據彰化縣各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庫管理要點規定,和美地政事務所日前針對已逾保存年限之檔案資料,依法辦理銷毀作業。本次銷毀之檔案包括民國99年土地登記申請書、建物第一次登記申請書、109年地籍謄本申請書及相關公文檔案等;全案經層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審核同意後,已逐一完成各項銷毀檔案之清點與核對。
本次檔案銷毀作業於115年6月3日上午展開,由和美地政第一課張課長率同政風人員全程監督。欲銷毀之資料均安全運載至本縣芳苑鄉穩檉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並透過溶製紙漿之方式進行最終銷毀,確保資料完全無法復原。
和美地政事務所王主任表示,定期依法辦理逾期檔案銷毀,不僅能有效落實檔案清理、減輕庫房存放壓力,更能提高空間使用效益。整個銷毀過程皆秉持嚴謹慎重的態度全程監督,請民眾放心,事務所絕對嚴格把關,確保民眾個資及不動產交易資料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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