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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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地政為活化檔案存放空間並按彰化縣各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庫管理要點第28條規定﹕「每年三月至五月為地政事務所檔案清理期,逾保存年限之檔案資料均應依此要點規定辦理銷毀」本次銷毀檔案包括96年土地登記申請書、建物第一次登記申請書、106年地籍謄本申請書及公文檔案等,經層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審核同意後,即就各項銷毀檔案資料進行清點及核對。
此次檔案銷毀作業依循往例於5月進行;17日上午由本所第一課林蕙玲課長率政風人員一同前往,將欲銷毀資料運載至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林廠,檔案最終以溶製紙漿方式銷毀。
和美地政何明修主任表示,定期依法辦理逾保存年限檔案之銷毀,能有效落實檔案清理,亦能減輕檔案庫房之存放壓力,銷毀過程秉持嚴謹慎重之態度,確保民眾資料及不動產交易資料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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