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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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不分男女,確保自身權益
民國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開始公告。
公告期間:112年4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
公告地點:本縣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公所及登記簿所載被繼承人住所及其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公所、村(里)辦公處。
請於公告期間內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申辦者將予以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仍未辦理,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倘公告期滿被列冊管理,可至彰化縣政府地政處網站(https://land.chcg.gov.tw/00home/index01.aspx)便民服務/未辦繼承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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