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綺芳
聯絡電話:
04-7552217#103
本所於8月17日上午辦理外國人地權教育訓練,這次講習由本所種子教師初審蔡綺芳課員擔任講授,透由此次教育訓練,以提升同仁專業職能。
按土地法第20條規定,地政事務所收到外國人申請登記案件時,須審核無誤後,送請縣市政府核准及內政部備查,縣市政府核准後,地政事務所始能辦理土地登記。本所此次上課分享地政事務所於辦理外國人取得或移轉不動產函文縣府時,常見發生的錯誤態樣,例如:報府簡報表內新取得案件之權利人要鍵入「護照號碼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如為移轉之義務人,則依照原登記內容填載,並搭配講解今(110)年1月2日起實施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同時分享海外授權書偽冒變造之真實案例,讓參與同仁比對該真假授權書之差異,另舉辦有獎徵答小遊戲,課程講授深入淺出,活潑有趣。
和美地政何明修主任表示,此次教育訓練內容對於承辦人員非常實用,期望大家能夠透由實務經驗分享,減少錯誤發生,加速案件進度,在面對不同態樣案件能以更專業服務來處理各種問題,確保產權交易安全。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