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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活化檔案存放空間並按彰化縣各地政事務所地籍資料庫管理要點第28條規定﹕「每年三月至五月為地政事務所檔案清理期,逾保存年限之檔案資料均應依此要點規定辦理銷毀」本次銷毀檔案包括93年土地登記申請書、建物第一次登記申請書、103年地籍謄本資料閱覽申請書及謄本收件管理簿、歸戶謄本申請書及公文檔案等,經層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審核同意後,即就各項銷毀檔案資料進行清點及核對。
今(109)年度檔案銷毀作業於日前5月19日上午將銷毀資料委由合法回收業者運載至臺中市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神岡廠,本所第三課張永宗課長率政風人員、地籍資料庫管理人員一同前往;欲銷毀之檔案先行切碎壓縮,最終以溶製紙漿方式銷毀。
和美地政何明修主任表示,定期依法辦理逾保存年限檔案之銷毀,能有效落實檔案清理,亦能減輕檔案庫房之存放壓力,銷毀過程秉持嚴謹慎重之態度,確保民眾資料及不動產交易資料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