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書狀補給登記

 書狀補給登記應備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切結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五)登記名義人印鑑證明。
(六)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

 申請時機:
 非平均分配予各繼承人時。

檔案下載: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點閱人次:290
回上一頁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05/01  瀏覽人數:144654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