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書備註欄「①交易總價包含下列非屬不動產價格之費用…」是否需將買賣案件之各項費用逐一填寫?
1、申報書備註欄係交易相關資訊未盡事項之註記,個案如無特殊交易情況、條件,則無需填寫。而目前申報書備註欄之項目,係歸納制度自101年8月施行以來申報人於備註欄經常填寫之內容態樣,以利買賣雙方以勾選及填載數字之方式申報。
2、買賣案件實價登錄之交易總價,應以買賣契約書所載之買賣總價款申報。而備註欄「①交易總價包含下列非屬不動產價格之費用」係考量實務上個案契約之買賣總價款,如包含裝潢、傢俱費用或特殊約定之稅費負擔等非屬不動產價格之費用,實已非真實之不動產價格,且將墊高交易價格而影響市場正常行情之判斷,故須由申報人勾選並填報價額,以供系統自動扣除該等費用計算正常單價對外提供查詢;若交易總價包含非屬不動產價格之費用但無法拆分者,則勾選後免填價額。
3、如個案交易總價並未包含裝潢、傢俱費用或特殊約定之稅費負擔等,則備註欄相關欄位即無需勾選及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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