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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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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分割登記

 共有物分割登記應備文件: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共有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分割契約書正副本。
(三)所有權狀。
(四)申請人身分證明。
(五)申請人印鑑證明。
(六)土地增值稅繳(免)稅證明。
(七)契稅繳(免)稅明書。
(八)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申請時機:
 非平均分配予各繼承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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