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登記應備文件:(一)土地登記申請書。(二)共有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分割契約書正副本。(三)所有權狀。(四)申請人身分證明。(五)申請人印鑑證明。(六)土地增值稅繳(免)稅證明。(七)契稅繳(免)稅明書。(八)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申請時機: 非平均分配予各繼承人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