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8882034#302
113年公告地價已於113年1月1日公告,公告地價每兩年公告一次,113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所有權人可參考113年公告地價,在增減20%範圍內,於申報期間內向北斗地政事務所申報地價。
如果未申報,將以公告地價80%作為申報地價,經核定後的申報地價將作為年度課徵地價稅的計算依據。受理申報地價期間為113年1月2日至113年1月31日,請民眾把握申報時限辦理,以保障自身權益。
北斗地政詹長容主任表示,為提供民眾便民服務並簡化申報地價手續,申報地價有「臨櫃申報」、「網路申報」、「郵寄申報」及「傳真申報」等4種申報方式,民眾除可在各地政事務地價櫃臺申報外,亦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辦理線上申報地價,或填妥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透過郵寄或傳真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