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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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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函釋不動產辦理信託登記後,涉及信託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實務之審查事宜。
  • 發布單位:
    第一課
  • 發布日期:
    110/10/21 
  • 聯 絡 人:
    蕭課長 
  • 聯絡電話:
    04-8882034#101 
縣政府來函 內政部函釋不動產辦理信託登記後,就信託財產設定抵押權予受託人或擔保委託人以外之人之債務,或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兼抵押權人因增加擔保債權金額而辦理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等,涉及信託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實務審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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