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圖重測前後土地面積發生增減原因分析
由於地籍圖重測採行之測量技術及使用儀器遠較日據時期精密優良,另因數十年來,土地因人為或天然地形變遷致界址異動,及複丈時誤差之法定配賦,重測後土地面積與重測前土地登記簿所載面積難免不一致,以本省辦理三期十三年地籍圖重測之結果予以統計,其重測前後面積相同者僅占百分之二十一,面積增加者占百分之四十一,面積減少者占百分之三十八,茲分析其原因有下列數項:
1.重測前地籍圖或面積誤差。
2.土地所有權人指界位置與地籍圖不符。
3.法令規定不同。
4.測量儀器精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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