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成立於民國72年7月1日,由員林地政事務所劃分溪湖鎮、埔心鄉及鹿港地政事務所劃分埔鹽鄉組成,成立當時借用現在溪湖鎮藝文館辦公,遴派江煌輝為主任,並鳩資籌建辦公廳舍。現使用之辦公廳舍係委由陳永昌建築師精心設計,地上辦公室三層;地下停車場一層,建築面積1,645平方公尺。由毅贏營造公司、新秀彥水電工程行承造。72年8月6日破土,旋即動工,73年4月30日竣工,總工程費新台幣530餘萬元,民國73年7月新建完成啟用至今;轄區包括溪湖鎮、埔心鄉、埔鹽鄉三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