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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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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用專區

請問何謂檔案應用?
檔案開放應用係指依據檔案法 第17條至第21條規定,民眾得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由受理機關提供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申請審核及回覆、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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