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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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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用專區

本所答覆民眾申請檔案應用准駁之時程為何?
依「本所檔案應用閱覽須知」自受理日起15日內將審核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必要時,得予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逾7日。如有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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