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蓓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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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同仁專業知能與政策敏感度,溪湖地政事務所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時,在所內二樓會議室舉辦教育訓練課程,主題為「從不動產估價原則探討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補償損失辦法」,特別邀請竣吉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張朝倫不動產估價師親臨授課。張估價師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與深厚理論基礎,課程內容結合理論架構與政策應用,讓與會人員受益良多。
張估價師首先從「不動產估價原則」談起,說明供需、替代、貢獻、均衡、預期等核心估價觀念,進而延伸至國土計畫法的立法目的與實施背景。他指出,國土計畫以「計畫管制」與「使用管制」為雙軌,透過功能分區、分類及總量管制,達到土地合理利用與環境永續的目標。
接著,他詳細解析「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補償損失辦法」,說明補償制度的法源依據、適用對象、申請條件與補償項目,並以實際案例說明合法建築物遷移補償、既有建地變更為非建地的補償計算方式,以及補償估價基準日的認定原則。張估價師特別提醒,地政人員在估價與查估作業中,應審慎評估土地使用管制對地價變動的影響,才能確實掌握市場行情與土地真實價值。
本次訓練除溪湖地政同仁外,亦邀請鄰近地政事務所人員共同參與,現場互動熱烈,討論氣氛活絡。透過跨所交流與專業分享,大家對國土計畫制度與補償實務有更深刻的理解與掌握。
溪湖地政黃麗卿主任表示,此次課程不僅提升同仁專業能力與法規應用力,更有助於在未來地價評估與補償作業中精準運用。期盼同仁能持續精進所學,將理論化為實務,提升地政服務品質,落實公平、公正與專業的估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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