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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為協助同仁瞭解廉政法令規範及建立從事公務應有之行為準則, 7月3日於該所二樓會議室舉辦「廉能法治觀念案例』宣導,期使同仁執行職務時有所依據,建立正確廉政法治知能。
第三課課長藉由案例說明,提醒同仁上班或勤務時間,嚴禁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如不得擅離職守、提前用膳,或利用上班時間購物及從事其他與職務無關之行為(例如泡茶聊天、閱報、上網、玩線上遊戲、股票等),以免貽誤公務,影響政府形象,並可避免因違反規定遭受嚴懲。
本所何雪霞主任表示,公務人員應遵守辦公紀律,嚴禁於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確實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縣府及所屬各機關差勤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禁止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與工作無涉之行為。唯有依法行政,不僅能夠保障自己公務生涯平安順遂,也能提升為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