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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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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請儘速辦理繼承,以維護財產權益!
  • 發布單位:
    第三課
  • 發布日期:
    112/03/20 
  • 聯 絡 人:
    謝孟汝 
  • 聯絡電話:
    048813119#209 
溪湖地政事務所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計土地478筆,建物9筆,將自112年4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公告3個月。 
依土地法等相關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遺有不動產者,繼承人應儘速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於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逾期申請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罰20倍,倘若繼承人無法會同申請,得由部分繼承人提出申請先行辦理繼承登記為公同共有,以免逾期受罰。逾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予以列冊管理15年,期滿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免權益受損。 
溪湖地政何雪霞主任特別提醒,除了日據時期家產繼承外,民法規定,繼承人之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無論男女均有繼承權。若民眾對辦理繼承登記手續有疑問,歡迎電洽(04)8813119轉122或到所洽詢法令諮詢櫃台,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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