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最新消息

地政資料申請住址隱匿,個人資料保護再升級
  • 發布單位:
    第三課
  • 發布日期:
    111/03/24 
  • 聯 絡 人:
    謝孟汝 
  • 聯絡電話:
    048813119#209 
住址隱匿防止個資外洩 為兼顧不動產交易安全與個人資料之保護,104年2月2日起土地登記謄本分級為三類後,其中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隱匿所有權人部分姓名,另為考量民眾不希望住址資料公示,個人資料可能被有心人士蒐集利用,甚至干擾日常生活,登記名義人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辦「住址隱匿」服務,如完成申辦住址隱匿後,該住址僅會顯示到段/路/街/道,其後面的住址資訊將以*號取代。 
如果民眾有辦理第二類謄本住址隱匿的需求,應檢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有照片之證件),並備妥地段、地建號等相關資料,向登記機關申請,申請方式有三:  
(一)臨櫃申請:臨櫃人員受理本所、跨所之申請,並登錄相關資料,完成住址隱匿作業。為保障個人隱私並簡化作業程序,便利民眾委託他人代理申請登記案件時(隨案申請)得一併申請隱匿或解除隱匿部分住址資料,自106年10月20日起適用修正後臨櫃申辦申請書格式。 
(二)代收申請:跨縣市住址隱匿亦採臨櫃申請方式,惟經櫃檯人員核對身分後,由地所人員將住址隱匿申請書相關資料經由跨域代收系統傳送至轄區地所辦理。 
(三)網路申請:憑自然人憑證至數位櫃臺(https://dc.land.moi.gov.tw/)直接向資料管轄機關申請。 
住址隱匿多元滿足民眾個資保護之需求,歡迎土地所有權人多加利用!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回上一頁

點閱人次:194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11/22  瀏覽人數:244229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