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最新消息

講英語嘛也通,溪湖地政協助外籍人士辦理土地登記
  • 發布單位:
    第三課
  • 發布日期:
    110/08/31 
  • 聯 絡 人:
    謝孟汝 
  • 聯絡電話:
    048813119#209 
法條解釋信函 日前美國籍Edwin Hu(胡OO)先生,與母親一同至溪湖地政辦理其父親所遺財產之繼承登記。胡先生自小在美國出生長大,未曾於台灣設籍,完全不會說中文,亦不識中文字。身為執業律師,當事人對法律文件之正確性及合法性要求高,因此會希望地政同仁逐一向其解釋各項表單之用途、填寫內容及此次繼承登記案件之適用法規。 
該所登記課賴代理課長及初審郭小姐綜整土地法第17條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與外國人之土地及第19條外人租購土地用途限制之規定,列出英譯版法規,並就其案例之法規適用情形予以解說。專業地政用語經由辦事員陳小姐翻譯過後,以英語與胡先生溝通交流,並以電子郵件記述補充。胡先生事後回信,表達對該所的感謝,並採納該所之建議方向辦理繼承登記。 
本所何雪霞主任表示,此次為該所第一次以英語向外籍人士解釋地政法令及核對身分,登記課同仁克服英語初登場之緊張,充分展現地政人員之專業及服務友善。無論是中文、台語或英文,溪湖地政同仁都竭誠提供服務,歡迎民眾蒞所感受該所之親切便民。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回上一頁

點閱人次:194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11/22  瀏覽人數:244024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