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0實價登錄申報期限之末日為假日,則最後申報期限應如何認定?
按有關不動產成交案件申報登錄採網際網路申報其最後申報期限之認定,仍請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辦理,惟因已實施周休二日,依法務部90年9月25日法90律字第033821號函,如該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為期間之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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