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首頁 > 業務專區 > 實價登錄專區

實價登錄專區

Q17已申報完成後,買賣雙方又修改成交金額,是否需更正申報?
此類案件如尚未於申報期限,申報人可自行於期限內辦理更正;如以逾申報期限,則檢附變更前後買賣契約書向受理機關申請更正申報內容,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審認是否有申報不實及需否令申報人限期改正。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回上一頁

點閱人次:62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11/25  瀏覽人數:401316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