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6:跨轄區預售屋建案之銷售資訊備查及實價登錄申報方式?
A:
不論是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或實價登錄均採下列原則處理:
1.跨縣市案件,申報人逕向核發建造執照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地政事務所辦理;如直轄市、縣(市)已委任地政事務所辦理備查業務,涉及跨所案件時,申報人可逕向【基地合計面積較大】之地政事務所申報,免分別申報。
2.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案件,因涉及跨轄區土地標示資訊,請申報人採【線上登錄/紙本申報(G2)】方式辦理,並於紙本申報書加載跨轄區基地之行政區、地段、地號。
3.預售屋實價登錄案件,因涉及跨轄區土地標示資訊,請申報人於實價登錄申報書備註欄載明【跨所案件,另有基地為:(另一縣市、所)行政區、地段、地號及其持分面積】。
4.受理機關於受理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或實價登錄申報案件後,應將申報人、建案名稱等資訊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另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地政事務所)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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