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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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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5 我於六月三十日訂定土地買賣契約,於七月二十九日向稅捐單位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請問應適用那一年度的公告現值?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移轉現值者,以訂約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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