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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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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政府核課之土地增值稅是做何用途?
政府對於土地漲價歸公之收入,係用以供育幼、養老、救災、濟貧、衛生、扶助殘障等公共福利事業、興建國民住宅、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興辦公共設施及推展國民教育之用。(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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