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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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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登記案件應附文件

一般登記案件應附文件

登記原因書寫表格檢附文件
買賣
  1. 登記申請書
  2. 買賣契約書(正副本各一)
  1. 賣方印鑑證明、印鑑章
    買方普通章(代理人身分證)
  2.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 土地所有權狀
  4. 建物所有權狀
  5. 土地增值稅繳(免)稅單
  6. 建物契稅繳(免)稅單
  7. 其他依法應附文件
  8. 印花稅千分之一
    (土地依公告現值)
    (建物依房屋現值)
  9. 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贈與、夫妻贈與
  1. 登記申請書
  2. 贈與契約書(正副本各一)
  1. 贈與人印鑑證明、印鑑章、受贈人普通章
  2.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 土地所有權狀
  4. 建物所有權狀
  5. 土地增值稅繳(免)稅單
  6. 建物契稅繳(免)稅單
  7. 贈與稅繳(免)納證明
  8. 其他依法應附文件
  9. 印花稅千分之一
    (土地依公告現值)
    (建物依房屋現值)
  10. 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繼承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繼承系統表
  1. 死亡除戶謄本(能以電腦處理者,得免提出)
  2. 繼承人戶籍謄本(能以電腦處理者,得免提出)
  3. 全部繼承人蓋章(普通章)
  4. 土地所有權狀
  5. 建物所有權狀
  6. 國稅局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正影本各一 (先至稅捐處查欠地價及房屋稅章)
  7. 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分割繼承
  1. 登記申請書
  2. 分割繼承協議書(正副本各一)
  3. 繼承系統表
  1. 死亡除戶謄本(能以電腦處理者,得免提出)
  2. 繼承人戶籍謄本(能以電腦處理者,得免提出)
  3. 全部繼承人印鑑證明(章)
  4. 土地所有權狀
  5. 建物所有權狀
  6. 國稅局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正影本各一 (先至稅捐處查欠地價及房屋稅章)
  7. 印花稅(不動產總額千分之一)
  8. 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銀行設定
  1. 登記申請書
  2. 設定契約書(一式兩份)
  1. 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印章
  2. 土地所有權狀
  3. 建物所有權狀
  4. 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私人設定 同上
  1. 加附印鑑證明(所有權人的)
  2. 餘同上
拍賣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法院權利移轉證明書正、影本各一份
    (先至稅捐處查欠工程受益費)
  1. 身分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印章
  2. 建物契稅單
  3. 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書狀補給
  1. 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
  3. 切結書(註明地段、地號、
    建號、所有權狀號碼)
  1. 親自: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印章
  2. 委託:需附印鑑證明
  3. 公司:需登記事項卡、大小章及負責人身份證影本、印章
  4. 代理人:身分證、印章
建物第一次
(保存)登記
  1. 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2. 土地登記申請書
  1. 使用執照:正、影本
  2.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印章
  3. 竣工圖(59年前用課稅證明)
  4. 非起造人時:附移轉證明
  5. 基地不同人:附基地人同意書
  6. 其他依法應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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