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內容區 網站導覽 回首頁

彰化縣鹿港地政事務所

大 中 小
 
什麼叫做公告土地現值?它有什麼用?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轄區內之土地,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一次地價,稱為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增值稅之依據。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點閱人次:277
回上一頁

本網站最後一次更新日期:113/11/29  瀏覽人數:308684 (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
通過AA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另開新視窗) 我的E政府(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