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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地政事務所(點擊可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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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自住房屋條件享輕稅
  • 發布單位:
  • 發布日期:
    115/03/23 
  • 聯 絡 人:
    陳小姐 
  • 聯絡電話:
    04-7771375#6213 
自住房屋享輕稅 「符合自住房屋條件享輕稅」如下: 
1、享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房屋符合3條件,在3月22日(115年因假日延至3月23日)前向房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當期就能適用。 
(1)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 
(2)房屋沒有供出租、營業使用 
(3)全國自住房屋戶數合計3戶以內 
2、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更優惠,符合條件者稅率只要1% 
(1)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全國僅「1戶」自住房屋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 
(3)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 
如有疑問請洽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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